巴中市原副市长、南江县委原书记刘凯被提起公诉(简历)_中国经济网——国家经济门户
> 经济日报-我国经济网巴中4月2日归纳报导 据最高检官网音讯,日前,四川省巴中市政府原副市长、南江县委原书记刘凯(副厅级)涉嫌受贿罪一案,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统辖,由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向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 检察机关在检查申述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凯享有的诉讼权力,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刘凯,听取了辩护人的定见。遂宁市人民检察院申述指控:被告人刘凯身为国家作业人员,使用职务上的便当,为别人获取利益,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 刘凯简历 刘凯,男,汉族,1964年1月生,四川通江人,省委党校大学学历。1980年9月参加作业,1987年2月参加我国共产党。 1980年9月至1993年11月,在通江县委工作室作业; 1993年11月至1994年8月,任通江县委工作室副主任、信息科副科长; 1994年8月至1996年3月,任通江县委工作室副主任; 1996年3月至1999年5月,任通江县广纳区委书记; 1999年5月至2000年1月,任通江县委工作室主任; 2000年1月至2002年12月,任通江县委常委、县委工作室主任; 2002年12月至2003年2月,任通江县委常委; 2003年2月至2003年6月,任通江县委常委、县政府副县长; 2003年6月至2004年4月,任通江县委常委,县政府副县长,诺水河景色名胜区管理处党委书记、主任; 2004年4月至2006年11月,任通江县委常委、县政府副县长; 2006年11月至2009年1月,任南江县委常委、县政府副县长; 2009年1月至2009年3月,任南江县委副书记; 2009年3月至2011年10月,任南江县委副书记、县长; 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,任南江县委书记;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,任巴中市政府党组成员、南江县委书记; 2017年1月,任巴中市政府副市长、南江县委书记。 2019年8月,承受纪律检查和督查查询。 .clear{ clear:both;}.pictit{ float:left; margin-right:20px; width:280px; text-align:center; margin-bottom:20px; display:inline;}#articleText .pictit h3{ font-size:16px; font-weight:bolder; padding:0px; margin:10px 0px; color:#c00;}.pictit img{ border:none;} 更多当地人事报导请见 更多中心人事任免请见